|                院(系)推免生工               作领导小组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组 长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高晓红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副组长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王兵、何熠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秘 书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范晖、高明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||
|                组 员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季玉群、李林艳、贾鸿雁、乔光辉 田海平、何伦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|||||||
|                院(系)推免生工               作专家考核小组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组 长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高晓红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副组长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王兵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秘 书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许丹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||
|                组 员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季玉群、贾鸿雁、乔光辉、李林艳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|||||||
|                院(系)各硕士招生专业拟接收本校推免生计划数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要求:将学术内和专业内指标合理分配到各硕士招生专业,用于接收符合条件的内推生;学术外和专业外中规定的联盟互推计划须严格执行)               行政管理:2人;哲学:2人;社会学:2人;旅游管理:2人;中国古代文学:1人;中国现当代文学:1人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|||||||
|                各院(系)拟招收本校直博生比例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要求:一般不低于学术学位留校推免生数的25%,各重点学科院系应高于25%,文管类学科院系可低于25%)拟招收本校直博生比例:无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|||||||
|                院(系)推免生               工作程序及时间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月17日   召开太阳成集团推免生领导小组工作会议,讨论推免生程序及工作细则制定并报教务处、研究生院审核,待审核通过后向学生公示并具体实施;               9月22日前 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。召开太阳成集团推免生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;               9月23日,8:00-10:00 推免生笔试,地点:文科楼A楼多功能厅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10:15-12:15推免生面试,地点:文科楼各系会议室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14:00-17:00各系申请者综合排名成绩汇总,确定推免生名单,并完成上网输入工作,报送教务处审核;               10月8日前 推免生名单经教务处审核后公示,               10月9日-10日 组织推免生完成填写相关表格。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|||||||
|                院(系)推免生               考核比例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要求:确保足够的差额比例,不低于1:1.2)               考核比例:1:1.3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|||||||
|                院(系)考核形式和时间安排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要求:严格规范考核环节,注重考查学生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、能力及培养前途)               形式: 笔试和面试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时间:2013年9月23日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|||||||
|                成绩评定原则及排名办法或公式(含学习成绩、面试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等)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推免生综合成绩由平时成绩、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,其中平时成绩占70%,笔试成绩占15%,面试成绩占15%。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|||||||
|                院(系)面试办法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各系组成3-5人面试小组,面试分三个环节进行:               1、 参加面试学生抽签选择面试题目,3分钟准备后回答;               2、 面试小组专家自由提问;               3、 专业英语提问。               提问结束后,专家打分,成绩汇总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|||||||
|                 最终排名成绩                   计算办法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要求:确保面试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权重:A≥70% B+C≤30%)               最终排名成绩=课程成绩*A+面试成绩*B+综合能力成绩*C               A=70%         B=15%            C=15%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|||||||

   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