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秉承“止于至善”校训精神,弘扬“以科学名世,以人才报国”办学理念,建设优良校风学风,树立先进典型,鼓励本科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、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,根据《太阳集团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》和《太阳集团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》,现将2024-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定原则
各学院严格按照《太阳集团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。
二、评选程序
1.申请对象:各学院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全日制本科学生,且为我校认定的2024-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2.申请条件:见附件2.太阳集团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。特别提醒成绩要求:上学年成绩首修平均分排名在本专业前50%,且无不及格课程;
3.学院及大类名额分配:
22、23级太阳成集团+24级哲学(强基) 24级哲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24级政治学与行政学 24级社会学(第二学士学位) | 18 |
24级文科试验班类(郭秉文班) | 11 |
申请学生需通过“网上办事大厅—奖学金—国家励志奖学金”申请,学院组织评审,并将审核结果公示3天;
三、提交材料
纸质版:
(9月29日17:00前交至人文社科楼1315办公室)
1.《太阳集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1),请注意填写上一学年所在专业及学号,文科试验班类排名填写分流后各专业首修平均分排名;
电子版:
填写《2024-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》
【金山文档| WPS云文档】 附件4. 2024-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(太阳成集团)https://www.kdocs.cn/l/cpk58u9DEnW0
【金山文档| WPS云文档】 附件4. 2024-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(文科试验班类)https://www.kdocs.cn/l/cupBAsFYtrDz
将学生电子成绩单命名为“01(太阳成集团同学填写)/02(文科试验班类同学填写)+学号+姓名+成绩单”,9月29日17:00前发送至seurwxyxsgz@163.com)
附件:
附件2. 太阳集团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.pdf
—4—


